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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付寶會員服務約定條款(異動更新)

2015-01-28 10:00
親愛的會員您好!
歐付寶將於中華民國104年2月28日00:00起,更新會員服務約定條款內容,內文增補與修訂事項如下
 
 
項目 原條文 變更後條文 生效日
第一條
第2點
歐付寶帳戶:指本公司核發之會員專屬虛擬帳戶,會員因交易而產生之款項將撥入此帳戶,會員得使用此帳戶消費交易並享有第三方履約保證服務。 歐付寶帳戶:指本公司核發之會員專屬虛擬帳戶,會員因交易而產生之款項將撥入此帳戶,會員得使用此帳戶消費、交易並得使用第三方履約保證服務。 104/2/28
第一條
第4點
特約商店:指會員與本公司訂定賣家服務契約,接受會員以本公司所核發之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進行商品銷售、支付商品、服務對價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者。 特約商店:指會員與本公司訂定賣家服務契約,接受會員或非會員得以本公司提供之金流方式進行商品銷售、支付商品、服務對價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者。 104/2/28
第一條
第11點
款項專屬:會員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代收代付款項,本公司將妥善保管於本公司於各合作金融機構開立之代收代付信託/履約保證專戶,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不作其他非您指示之用途。 刪除 104/2/28
第二條 第二條、服務內容
1.本公司提供經由網際網路接受會員委託代為收取交易款項及接受會員委託代為支付交易款項之價金中介保管服務;惟為保障會員間交易安全,本公司得針對有風險之信用卡交易,以電話確認交易內容後,會員間交易方成立。
2.本服務代收交易款項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方式及範圍,以本公司提供服務當時所指定的服務方式及範圍為準;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服務方式及範圍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佈於相關網頁上,不另行通知。
3.會員得以申請註冊時所設定的登入方式,及其所對應的密碼,經由本公司所建置之登錄方式及程序,登錄使用本服務,且會員帳號及其所對應之密碼,僅供註冊該帳號之會員自行使用,會員不得以任何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轉讓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使用。
刪除 104/2/28
第三條 第三條、註冊、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會員需使用本公司設定之註冊方式進行會員註冊作業,並進行相關會員註冊認證程序,您必須擔保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提供予本公司的資料、以及所留存的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實際情況相符之資料,如果該等資料事後有變更,您必須即時通知本公司;若事後發現資料不符、或資料變更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本公司除得隨時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外,並得隨時拒絕對您提供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本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對於您註冊本服務之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的權利。
2.對於您所取得的帳號和密碼,您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不得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登錄或使用,任何經由輸入該組帳號及密碼所發生的交易,均視為註冊該帳號會員之行為,經由該組帳號和密碼所為之全部行為,應由註冊該帳號之會員負其責任。
3.請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勿將帳號或密碼提供予第三人知悉,以保障您的權益;在您完成交易後,請務必登出本服務,若您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亦請務必關閉瀏覽器,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
第二條、註冊、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會員需使用本公司設定之註冊方式進行會員註冊作業,並進行相關會員註冊認證程序,您必須擔保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提供予本公司的資料、以及所留存的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實際情況相符之資料,如果該等資料事後有變更,您必須即時通知本公司;若事後發現資料不符、或資料變更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本公司除得隨時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外,並得隨時拒絕對您提供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本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對於您註冊本服務之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的權利。
2. 前項所述會員註冊認證程序,將以手機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方式進行認證作業。
3.
對於您所取得的帳號和密碼,您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不得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登錄或使用,任何經由該組帳號及密碼所為之全部行為,應由註冊該帳號之會員負其責任。
4. 會員得以申請註冊時所設定的登入方式,及其所對應的密碼,經由本公司所建置之登錄方式及程序,登錄使用本服務,且會員帳號及其所對應之密碼,僅供註冊該帳號之會員自行使用,會員不得以任何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轉讓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使用。

5. 請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勿將帳號或密碼提供予第三人知悉,以保障您的權益;在您完成交易後,請務必登出本服務,若您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亦請務必關閉瀏覽器,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
104/2/28
第四條 第四條、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為善盡您個人資料之保護,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進行下列事項之告知:
1.蒐集個資機關:歐付寶第三方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蒐集個資目的:
本公司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目的係為確認身分及建立您的會員資料檔案,並完成您所委託之代收代付交易款項及履約保證服務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交易服務,同時向您提供本公司完成交易服務相關訊息。法定特定目的為:「040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0金融爭議處理」、「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3.蒐集個資類別:
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網路平台申請之帳號、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Facebook帳號及自Facebook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如駕照、健保卡等)兩份(C001)、金融機構帳戶及其影本、信用卡相關資料(C002)、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C003)、年齡、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C011)、會員註冊時間、IP位址、瀏覽器種類、網頁瀏覽軌跡紀錄、cookies(C132)。
4.利用個資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僅在您註冊成為會員的期間,於業務營運所及的中華民國境內和未受主管機關禁止國際傳輸的境外地區,為達上述蒐集個資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寄發DM、活動訊息及最新合作廠商產品、簡訊、EDM等方式與您進行必要的聯絡、揭露予為完成本公司提供之各項金融交易服務之合作金融機構(如加入玉山支付寶用戶或購買支付寶卡)、交易相對人(如揭露信用卡號碼前六碼及後四碼予具備特約商店資格之賣家)、委外廠商、產生金融交易爭議之對造,以及與合作廠商或勸募團體共同舉辦活動時將您的必要個人資料提供予該合作廠商或勸募團體。
5.當事人權利行使
您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行使以下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需繳交手續費150元)。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您欲行使上述相關權利時,請洽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s@allpay.com.tw。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料及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但某些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必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方得使用時,您若不提供完整而正確的個人資料,部分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可能無法使用,屆時本公司將無法受理您會員資格之申請。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及其他特定資料均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更詳盡的隱私權政策請見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說明。
第三條、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為善盡您個人資料之保護,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進行下列事項之告知:
1. 蒐集個資機關:歐付寶第三方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個資目的:
本公司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目的係為確認身分及建立您的會員資料檔案,並完成您所委託之代收代付交易款項及履約保證服務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交易服務,同時向您提供本公司完成交易服務相關訊息。法定特定目的為:「040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0金融爭議處理」、「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3. 蒐集個資類別:
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遞地址、網路平台申請之帳號、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Facebook帳號及自Facebook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如駕照、健保卡等)兩份(C001)、金融機構帳戶及其影本、信用卡相關資料(C002)、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C003)、年齡、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C011)、會員註冊時間、IP位址、瀏覽器種類、網頁瀏覽軌跡紀錄、cookies(C132)。
4. 利用個資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僅在您註冊成為會員的期間,於業務營運所及的中華民國境內和未受主管機關禁止國際傳輸的境外地區,為達上述蒐集個資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寄發DM、活動訊息及最新合作廠商產品、簡訊、EDM等方式與您進行必要的聯絡、揭露予為完成本公司提供之各項金融交易服務之合作金融機構(如加入玉山商業銀行支付寶用戶或購買支付寶卡)、交易相對人(如揭露信用卡號碼前六碼及後四碼予具備特約商店資格之賣家)、委外廠商、產生金融交易爭議之對造,以及與合作廠商或勸募團體共同舉辦活動時將您的必要個人資料提供予該合作廠商或勸募團體。
5. 當事人權利行使
您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需繳交手續費150元)。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您欲行使上述相關權利時,請洽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s@allpay.com.tw。
•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料及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但某些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必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方得使用時,您若不提供完整而正確的個人資料,部分網站功能、服務或活動可能無法使用,屆時本公司將無法受理您會員資格之申請。
•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及其他特定資料均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更詳盡的隱私權政策請見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說明。
104/2/28
第五條 第五條、關於本服務
1.本服務僅於會員之委託符合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約定所定之條件及限制時,依會員指示授權本公司代會員收取或支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所應收取或支付之交易款項。交易款項所屬之交易,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等,其權利義務關係亦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本服務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2.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雙方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守本公司之歐付寶網站(以下稱本網站,網址為https://www.allpay.com.tw/) 及其相關網站上公告之各項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特約商店服務規範》、《交易爭議處理規則》、《第三方履約保證服務》、《代結匯授權書》、《退/換貨提醒》、《金流收費總覽》、《履約條件達成說明》及《隱私權政策》等。若因未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或違反本服務相關規定而產生的爭議,或當會員同意使用「我要提前撥款」的功能,該筆交易款項將會撥付給特約商店,本公司即解除此筆交易的履約保證,如日後產生爭議問題,應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本公司不接受此類爭議的處理。 若會員申請成為本公司特定服務者,亦應遵守特定服務之相關規範。
3.會員與交易相對人發生購物糾紛時,本公司將依本服務相關規範協助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排解購物糾紛。若您使用信用卡/支付卡並透過發卡機構主張拒絕付款或其他產生爭議款項之情事者,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就「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規範之相關法令,協助您及特約商店或賣家會員處理爭議款項,但本公司不負支付該筆帳款之義務。
4.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不得有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形,如其交易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本公司保留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及拒絕或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會員或交易相對人之權利。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會員並同意負擔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5.本服務僅係接受委託代為收取及交付交易款項、並依相關約定撥付代收款項予會員,本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無法直接對會員提供金融轉帳服務,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本公司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6.本服務代會員收受之款項,將儲存於本公司為本服務開立於各金融機構之專款專用帳戶,該款項將獨立於本公司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會員使用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會員要求代為支付其與第三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會員應付之其他費用及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外,本公司不使用於其他用途。
7.您應對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負責,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不可轉讓、不可贈與、不可繼承。在您決定不再使用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時,您應向本公司申請註銷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
8.若您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權利能力或行為能力,本公司有權根據有效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的法院判決、生效的遺囑等)處置與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相關的款項。
9.若您需向交易相對人交付貨物,應根據交易資訊所提供的地址,委託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承運人將貨物直接運送至對方或其指定收貨人,並要求交易相對人或其委託的第三方(該第三方應當提供交易相對人之授權文件並出示相應的身份證件)在收貨憑證上簽字確認,因貨物延遲送達或在送達過程中的遺失、毀損,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應由您與交易相對人自行處理。
10.在使用本服務時,若您或您的交易相對人未遵守本約定條款或網站說明、交易頁面中之操作提示、規則,本公司有權拒絕為您與交易相對人提供相關服務,且本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發生上述狀況,而款項已先行劃付至您或交易相對人的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名下,您同意本公司有權直接自您或交易相對人所有之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餘額中扣回款項或拒絕您要求支付此筆款項。此款項若已匯入您的實體金融機構帳戶,您同意本公司得向您請求返還該款項及賠償本公司所支出之追索費用。
11.若因您的過失導致之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該過失包括但不限於: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被他人破解,您使用之電腦或手機遭入侵。
第四條、關於本服務
1. 本公司提供經由網際網路接受會員委託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之價金中介保管服務,會員與交易相對人之交易款項應依其約定之交易條件於條件成就時,由本公司撥付交易款項予應收受款項之一方。
2. 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方式及範圍,以本公司提供服務當時所指定的服務方式及範圍為準,請參服務說明,且本公司針對有風險之信用卡/支付卡交易,得以電話確認交易內容,以保障會員之交易安全;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服務方式及範圍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佈於相關網頁上。
3.
本服務僅於會員之委託符合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約定所定之條件及限制時,依會員指示授權本公司代收或代付會員與其交易相對人間所應收取或支付之交易款項。交易款項所屬之交易,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等,其權利義務關係亦僅存在於會員與該交易相對人間,本服務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4.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雙方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守本公司之歐付寶網站(以下稱本網站,網址為http://www.allpay.com.tw/) 及其相關網站上公告之各項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特約商店服務規範》、《交易爭議處理規則》、《第三方履約保證服務》、《代結匯授權書》、《退/換貨提醒》、《金流收費總覽》、《履約條件達成說明》及《隱私權政策》等。若會員申請使用本公司特定附加服務者,亦應遵守特定附加服務之相關規範。
5. 若會員因未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或違反本服務相關規範而產生的爭議、或當會員同意使用「我要提前撥款」的功能,該筆交易款項將會撥付給交易相對人,本公司即解除此筆交易的履約保證,如日後產生爭議問題,應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本公司不接受此類爭議的處理。
6.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發生交易糾紛時,本公司將依本服務相關規範協助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排解交易糾紛。若會員使用信用卡/支付卡並透過發卡機構主張拒絕付款或其他產生爭議款項之情事者,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就「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規範之相關法令,協助會員及交易相對人處理爭議款項,但本公司不負支付該筆帳款之義務。
7. 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不得有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形,如其交易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本公司保留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及拒絕或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會員或交易相對人之權利。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會員並同意負擔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8. 本服務僅係接受委託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並依相關約定撥付代收款項予會員,本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無法直接對會員提供金融轉帳服務,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本公司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9. 本服務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將妥善保管於本公司為本服務開立於各金融機構之信託/履約保證專款專用帳戶,該款項將獨立於本公司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會員使用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會員要求代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會員應付之其他費用、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或其他依法令許可之使用範圍外,本公司不使用於其他非您指示之用途。
10. 您應對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負責,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不可轉讓、不可贈與、不可繼承,但歐付寶帳戶內之財產得向本公司申請結清。在您決定不再使用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時,您應向本公司申請註銷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
11. 若您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權利能力或行為能力,本公司根據有效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確定的法院判決、生效的遺囑等)處置與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相關的款項。
12. 若您需向交易相對人交付貨物,應根據交易資訊所提供的地址,委託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承運人將貨物直接運送至對方或其指定收貨人,並要求交易相對人或其委託的第三方(該第三方應當提供交易相對人之授權文件並出示相應的身份證件)在收貨憑證上簽字確認,因貨物延遲送達或在送達過程中的遺失、毀損,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應由您與交易相對人自行處理。
13. 在使用本服務時,若您或您的交易相對人未遵守本約定條款或網站說明、交易頁面中之操作提示、規則,本公司有權拒絕為您與交易相對人提供相關服務,且本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發生上述狀況,而款項已先行劃付至您或交易相對人的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名下,您同意本公司得逕行自您或交易相對人所有之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餘額中扣回款項或拒絕您要求支付此筆款項。此款項若已匯入您的實體金融機構帳戶,本公司得向您請求返還該款項及賠償本公司所支出之追索費用。
14. 若因您的過失導致之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該過失包括但不限於: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被他人破解,您使用之電腦或手機遭入侵。
104/2/28
第六條 第六條、代收款項服務
1.會員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之款項,本公司將於處理後以訊息中心郵件通知會員各該筆代收款項之處理情形,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會員之性質,各該代收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仍以本服務系統所記錄者為準。
2.本服務系統會自動記錄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及相關資料,會員可以自行登入系統進行查詢,如會員認為帳戶內之數額、相關紀錄或資料有誤,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以便提供您必要之協助及處理。
3.會員及其第三人應依照本服務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本服務,如因會員或其第三人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之相關約定,致其雙方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匯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本公司得直接自會員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中扣回或保留相關款項,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會員指定之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會員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第五條、代收及代付款項服務
1. 會員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及代付之款項,本公司將於處理後以訊息中心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會員各該筆代收、代付款項之處理情形,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會員之性質,各該代收、代付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仍以本服務系統所記錄者為準。
2. 本服務系統會自動記錄本服務所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及相關資料,並於每月月初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會員前月交易明細資料,且會員得隨時自行登入系統進行查詢,如會員認為帳戶內之數額、相關紀錄或資料有誤,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以便提供您必要之協助及處理。
3. 會員指示本公司進行代付款項服務前,會員應輸入交易密碼或其他驗證方式,並經本公司再確認交易資訊無誤後,本公司將依會員指示完成代付款項作業。
4. 會員及其交易相對人應依照本服務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本服務,如因會員或其交易相對人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之相關約定,致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者,會員及其交易相對人應自行協調處理,本公司得提供必要之協助。

5. 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匯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本公司得直接自會員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中扣回或保留相關款項,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會員指定之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會員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104/2/28
第七條 第七條、代收款項保留 第六條、代收款項保留 104/2/28
第八條 第八條、代收款項之撥付 第七條、代收款項之提現撥付 104/2/28
第九條 第九條、代收餘額款項轉付
1.會員委託本公司所代收之款項餘額,得經由本服務系統委託本公司用以支付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因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
2.會員委託本公司以其代收款項餘額轉付予交易相對人時,以會員委託本公司代收之款項餘額即歐付寶帳戶中餘額為上限。
第八條、代收餘額款項轉付
1. 會員委託本公司所代收之款項餘額,得經由本服務系統委託本公司用以支付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或特約商店)間因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
2. 會員委託本公司以其代收款項餘額轉付予交易相對人(或特約商店)時,以會員委託本公司代收之款項餘額即歐付寶帳戶中餘額為上限。
104/2/28
第十條 第十條、違法行為之禁止及違約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您所在國家或地區之法令及相關國際慣例,不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於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1.您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本服務,且您應承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若導致本公司或本公司受僱人受有損害,您應承擔賠償責任。上述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合法權益。
•違反法定或約定之保密義務。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如洗錢、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得使用本服務進行交之物品。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非法使用他人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或無效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交易。
•違反《洗錢防制法》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現金(以下簡稱套現)。
•進行與您或交易之相對人宣稱的交易內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實的交易。
•從事任何可能含有電腦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務系統、資料之行為。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2.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不因下述情況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數據等方面的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 (無論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本公司有權基於單方判斷後,(包含但不限於)認為您已經違反本約定條款或精神,暫停、中斷或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或其他相關服務,並刪除您的會員資料。
•本公司發現異常或疑義交易,有違反法律規定或本約定條款之虞時,有權不經通知先行暫停或終止您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之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名下的款項和在途交易採取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3.本公司於必要時得不事先通知即行終止本服務,並暫停、關閉或刪除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及您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並將您保留在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的全部合法餘額退回您的金融機構帳戶。
4.若您需註銷您的歐付寶帳戶,應先經本公司審核同意。本公司註銷該您的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後,即表示本公司與您之間的契約已終止,但您仍應對您使用本服務期間的行為承擔可能的違約或損害賠償責任,同時本公司仍可保有您的相關資料。
第九條、違法行為之禁止及違約
1.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您所在國家或地區之法令及相關國際慣例,不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於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如經本公司調查後認定您有非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時,本公司得暫停、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且您應承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若導致本公司或本公司受僱人受有損害,您應承擔賠償責任。上述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合法權益。
• 違反法定或約定之保密義務。
•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如洗錢、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得使用本服務進行交之物品。
•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 非法使用他人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或無效金融機構帳戶(包括信用卡帳戶)交易。
• 違反《洗錢防制法》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現金(以下簡稱套現)。
• 進行與您或交易之相對人宣稱的交易內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實的交易。
• 從事任何可能含有電腦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務系統、資料之行為。
2. 您瞭解並同意,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外,本公司不因下述情況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數據等方面的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 (無論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 經本公司調查後認定您已經違反政府法令、本約定條款或精神,而暫停、拒絕或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或其他相關服務。
• 經本公司發現您的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有異常或疑義之交易,或有違反法律規定或本約定條款之虞時,本公司得不經通知先行暫停、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歐付寶帳戶、儲值支付帳戶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對歐付寶帳戶及儲值支付帳戶名下的款項和在途交易採取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

3. 如經本公司調查後認定您有違反本約定條款時,基於法令及保障其他會員使用本服務之權益,本公司得逕行暫停、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並將您保留在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的全部合法餘額退回您的金融機構帳戶。
4. 若您需註銷您的歐付寶帳戶,應先經本公司審核同意。本公司註銷該您的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後,即表示本公司與您之間的契約已終止,但您仍應對您使用本服務期間的行為承擔可能的違約或損害賠償責任,同時本公司仍可於法定期間內保有您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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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支付錯誤之處理 第十條、支付錯誤之處理 104/2/28
新增   第十一條、保密義務
1. 會員對本服務所取得之交易資訊、交易相對人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交易資料等、收款額度、費率等,非公開於本服務網站之服務資訊,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傳播或為任何形式之揭露。若因會員違反前揭保密義務,本公司有權終止提供本服務,如因而致本公司受有損害,會員應負賠償之義務。
2. 會員對於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相關資訊應負保密義務,除完成交易所必須,不得公開傳播或以任何形式揭露,若因此造成交易相對人或本公司之損害,會員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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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第十二條、資訊安全
1. 本公司及會員應各自確保其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消費者之個人資料。
2. 如發生第三人破解本公司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資訊系統之漏洞爭議,將由本公司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3. 第三人入侵本公司之資訊系統對會員所造成之損害,將由本公司負擔。
4. 就本公司已取得之資安認證相關資訊,可參照本公司專業證書(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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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服務暫停或中斷
1.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會員有違反法令、本約定條款或其他應遵守事項之情形。
•本公司代收款項或會員歐付寶帳戶內餘額經法院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時。
•因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2.本服務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本公司應儘速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正常運作,但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
•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會員有違反法令、本約定條款或其他應遵守事項之情形。
• 本公司代收、代付款項或會員歐付寶帳戶內餘額經法院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時。
• 配合金融監理機關、警政機關暫停會員歐付寶帳戶或儲值支付帳戶之使用、停止款項撥付等要求。
• 因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2. 本服務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本公司應儘速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正常運作,但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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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第十四條、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1.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約定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
2. 您同意於本服務網站執行功能選項及任何條款之同意與否,均由本公司詳實記錄登入帳號、IP及時間等資訊,您於本服務網站所為之行為均具法律效力。
3. 所有根據本約定條款公布於本服務網站之內容、相關服務規範及本服務條款修正內容將以線上同意形式為之。若會員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之全部,如繼續使用,視為同意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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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責任限制
1.本服務僅依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對於會員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或出錯等,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2.本公司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3.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對於任何資料的失誤刪除、或備份錯誤或失敗等,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本約定條款或依相關法令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者,本公司對於任一會員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會員就該此交易或服務原所得收取之服務費為上限。
5.您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符合您的期望,本公司對該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不負任何責任,如您有疑義應由您與交易相對人自行協調解決。
6.您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您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7.您自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員或經由本服務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形式,均不構成本公司對本服務之保證。
8.本公司對於與本條款有關或由本條款引起的之間接性、懲罰性、特殊性損失(包括業務損失、收益損失、利潤損失、使用數據或其他經濟利益的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縱本公司已受有此等損失之預告亦同。
第十五條、責任限制
1. 本服務依業界標準及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除可歸責於本公司因素外,對於會員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或出錯等,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2. 本公司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
3. 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並盡力確保本服務資料之正確性,如因會員自身因素導致本服務資料遭刪除或錯誤等,本公司將盡力協助回復資料。
4. 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本約定條款或依相關法令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者,本公司對於任一會員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會員就該此交易或服務原所得收取之服務費為上限。
5. 您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符合您的期望,如您有疑義應由您與交易相對人自行協調解決
6. 您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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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第十四條、服務費
1.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依會員使用之服務種類,向會員收取相關服務費,各項服務費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金額,以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公告及刊載者為準。對於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會員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代收款項中扣除。
2.關於本公司所收取之服務費,本公司將每月彙整所收取之服務費,並於次月寄送紙本發票。
3.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有權隨時調整本服務之各項服務費,調整後之服務費將公告於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並自其所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若會員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會員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第十六條、服務費
1.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依會員使用之服務種類,向會員收取相關服務費,各項服務費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金額請參本服務說明。對於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會員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代收款項中扣除。
2. 關於本公司所收取之服務費,本公司將每月彙整所收取之服務費,並於次月寄送發票
3. 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隨時調整本服務之各項服務費,調整後之服務費將公告於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若會員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會員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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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
1.若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遭他人盜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並辦理帳號停用手續,以便本公司及時採取適當因應措施;但上述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本公司因此而明示或默示對您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本公司在接獲您的通知後,將暫停該帳號所有指示支付行為,並暫停接收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
2.本公司受理完成您的帳號停用手續後,因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應由本公司負擔;在您完成帳號停用手續前,如發生下列事項而致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應由您完全負擔:
•您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您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您未使用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的帳號安全機制。
•其他因您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第十七條、帳號密碼被冒用之處理
1. 若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遭他人盜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並辦理帳號停用手續,以便本公司及時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本公司在接獲您的通知或由本公司自行察覺並主動通知您後,將暫停該帳號所有指示支付行為,並暫停接收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
2. 本公司受理完成您的帳號停用手續後,因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應由本公司負擔;在您完成帳號停用手續前,如發生下列事項而致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應由您完全負擔:
• 您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 您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 您未使用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的帳號安全機制。
• 其他因您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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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契約之終止、變更
1.會員得隨時以網際網路登入向本公司申請帳戶終止使用,即終止本契約。本契約終止後,本公司在可確定帳戶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並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後,退回其帳戶之餘額予會員。
2.本條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本公司將於網站以顯著明確文字公告其變更事項、生效日期,暨告知會員得於變更事項生效前表示異議。
3.會員未於前項公告變更事項生效前表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者,視為同意該修改或增刪條款。
第十八條、契約之終止、變更
1. 會員得隨時以網際網路登入向本公司申請帳戶終止使用,即終止本契約。本契約終止後,本公司在可確定帳戶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並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後,退回其帳戶之餘額予會員。
2. 本條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並於本服務網站以顯著明確文字公告其變更事項、生效日期,暨告知會員得於變更事項生效前表示異議。
3. 會員未於前項公告變更事項生效前表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者,視為同意該修改或增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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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智慧財產權保護 第十九條、智慧財產權保護 104/2/28
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依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載之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定之;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載之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約定條款之一部分。
2.本服務僅依所建置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並保留增減或變更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3.本公司若將本服務、交易合約及其相關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則本服務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交易以及資料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4.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定之,因本服務所生爭議而涉訟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5.本公司資訊如下:
(1) 歐付寶第三方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識別標幟 :
(2)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資訊 : 客服信箱 : services@allpay.com.tw
客服電話 : 02-2655-0115
服務時間 : 09:00-21:00
(3) 網址 : www.allpay.com.tw
(4) 地址 : 115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2號D棟5樓
第二十條、其他約定
1. 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載之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約定條款之一部分。
2.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均依相關金融法規、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信用卡/支付卡交易、收款相關未盡事宜,亦應依信用卡國際組織之相關規範辦理。
3. 本約定條款之解釋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會員之解釋為之。
4.
本服務僅依所建置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並保留增減或變更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5. 本公司若將本服務、交易合約及其相關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則本服務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交易以及資料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6.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定之,因本服務所生爭議而涉訟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7. 本公司資訊如下:
(1) 歐付寶第三方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識別標幟 :
(2) 負責人:林一泓
(3)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資訊 :
客服信箱 : services@allpay.com.tw (服務時間 :全年無休)
客服電話 : 02-2655-0115(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日09:00-21:00)
(4) 網址 : www.allpay.com.tw
(5) 地址 : 115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2號D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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