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付寶特約商店服務規範(異動更新)
親愛的會員您好!
歐付寶將於中華民國104年2月28日00:00起,更新特約商店服務規範內容,內文增補與修訂事項如下
項目 | 原條文 | 變更後條文 | 生效日 |
第一條 第3點 |
交易雙方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守本公司之歐付寶網站,網址http://www.allpay.com.tw/及其相關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上公告的各項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會員服務約定條款》、《履約保證服務說明 》、《隱私權政策》、《履約條件達成說明》等,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等,其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交易相對人之間,本服務僅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若因未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或超出商品猶豫期而產生的爭議,應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本公司不接受此類爭議的處理。 | 交易雙方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守本公司之歐付寶網站,網址http://www.allpay.com.tw/及其相關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上公告的各項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會員服務約定條款》、《第三方履約保證服務說明》、《隱私權政策》、《履約條件達成說明》、《代結匯授權書》等,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等,其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交易相對人之間,本服務僅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若因未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或超出商品猶豫期而產生的爭議,應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本公司不接受此類爭議的處理。 | 104/2/28 |
第三條 第3點 |
如銷售商品種類、項目經本公司核准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 刪除 | 104/2/28 |
第六條 第2點 |
於前項之審判、仲裁、調解或其他法定爭議中,雙方同意相關之訊息推定以本公司保存之電子訊息記錄證明之。 | 刪除 | 104/2/28 |